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细则解读

作者: 时间:2020-10-0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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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端庄,教态自然


      教态是老师的态度和体态的总称,教态是老师自身形象的体现,教态主要包括五项内容:1.表情,2.眼神,3.手势,4.站立和走姿。


(1) 表情——恰当地运用表情表达老师的感情及对学生的意愿,如友好、期望、赞许以及友善的批评等。表情可以使学生感到亲切,缩短师生之间的距离。


(2) 眼神——眼神要平等、和蔼、亲切。多与全体学生的目光接触,千万不要只看好学生,或考试成绩在班级前十五名的学生,更不要不看学生。目光不宜移动过快。


(3)手势——手势有助说话,表达教师的思维,手势应舒展自如,切忌机械单一。


(4)站立、走姿——走路、站立的姿势应端庄大方,移动应缓慢,站立的姿势和位置选择恰当,相对固定,必要时应走到学生中间,与同学们进行感情交流,使学生听清发音,但正面退回讲台,不要单脚站立或倚墙、靠窗。


      服饰要整洁、大方;不戴不适当的饰物,如护身符、教徒饰物,不要油头粉面,不要过分化妆有失儒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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