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工作职责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是统筹学校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估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开展教学督导、教学质量评估等方面的研究,牵头制定(修订)教学督导与教学质量评估相关制度文件。
2.负责完善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统筹开展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建设。
3.负责制定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自评自建、整改等系列工作。
4.牵头开展师范专业认证、工程教育认证等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校内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相关工作。
6.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及院(部)两级教学督导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督导方面的培训,落实督教、督学、督管工作。
7.牵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平台和网上评教(督导、同行、学生)系统等建设管理,负责落实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领导干部听课、学生信息员管理等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8.负责完成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的编制与发布。
9.牵头协同教务处等部门完成全国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10.负责教学评估与督导方面工作的经费预算和划拨等工作。
11.落实党风廉政、安全稳定、保密等“一岗双责”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工作。




